第四百五十八条
第四百五十八条 矿井提升系统的加 (减)速度和提升速度必须符合表15的要求。表15 矿井提升系统的加 (减)速度和提升速度值项目 立井提升 斜井提升升降人员 升降物料 串车提升 箕斗提升-2)加(减)速度 /(m。。s ≤0.75 ≤0.5-1)提升速度 /(m。。s v≤0.5 H,且不超过12 v≤0.6 H ≤5 ≤7 ;当铺设固定道床且钢轨≥38kg/m时,≤9注:v —最大提升速度,m/s;H —提升高度,m。
第四百五十八条 矿井提升系统的加 (减)速度和提升速度必须符合表15的要求。表15 矿井提升系统的加 (减)速度和提升速度值项目 立井提升 斜井提升升降人员 升降物料 串车提升 箕斗提升-2)加(减)速度 /(m。。s ≤0.75 ≤0.5-1)提升速度 /(m。。s v≤0.5 H,且不超过12 v≤0.6 H ≤5 ≤7 ;当铺设固定道床且钢轨≥38kg/m时,≤9注:v —最大提升速度,m/s;H —提升高度,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