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第三编_井工煤矿第十三章_监控与通信第一节_一般规定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五百二十四条 禁止在井下充电硐室以外地点对电池 (组)进行更换和维修,本质安全型设备中电池 (组)和限流器件通过浇封或者密闭封装构成一个整体替换的组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