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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九条

第四百五十九条 提升装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装设安全保护 :(一) 过卷和过放保护 :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者出车平台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提升装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装设安全保护 :(二) 超速保护 :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提升装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装设安全保护 :(三) 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

提升装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装设安全保护 :(四) 限速保护 :提升速度超过3m /s的提升机应当装设限速保护,以保证提升容器或者平衡锤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2m /s。当减速段速度超过设定值的10%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提升装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装设安全保护 :(五) 提升容器位置指示保护 :当位置指示失效时,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提升装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装设安全保护 :(六) 闸瓦间隙保护 :当闸瓦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报警并闭锁下次开车。

提升装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装设安全保护 :(七) 松绳保护 :缠绕式提升机应当设置松绳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或者报警回路。箕斗提升时,松绳保护装置动作后,严禁受煤仓放煤。

提升装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装设安全保护 :(八) 滑绳保护 :摩擦式提升机发生钢丝绳滑动时,能报警并闭锁下次开车。

提升装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装设安全保护 :(九) 仓位超限保护 :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仓位超限时,能报警并闭锁开车。

提升装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装设安全保护 :(十) 减速功能保护 :当提升容器或者平衡锤到达设计减速点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 (十一 )错向运行保护 :当发生错向运行时,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十二 )液压系统应当具备温度、压力等监测保护功能。过卷保护、超速保护、限速保护和减速功能保护应当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缠绕式提升机应当加设定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