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一百七十八条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 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应当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 ;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
第一百七十八条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 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应当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 ;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