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条
第三百七十六条 在井筒内运送爆炸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数码电子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但在开凿或者延深井筒时,符合本规程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不受此限。
在井筒内运送爆炸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 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在井筒内运送爆炸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 运送数码电子雷管时,罐笼内只准放置1层爆炸物品箱,不得滑动。运送炸药时,爆炸物品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采用将装有炸药或者数码电子雷管的车辆直接推入罐笼内的方式运送时,车辆必须符合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