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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条

第四百二十四条 人力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者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 ;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人力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者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人力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三) 严禁放飞车和在巷道坡度大于7‰时人力推车。

人力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四)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者阻车器将车辆稳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