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第三编_井工煤矿第九章_冲击地压防治第二节_区域防治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三百四十三条 冲击地压矿井应当参考地应力等因素选择合理的开拓方式,合理确定开拓巷道方向、层位与间距。新建永久硐室不得布置在冲击地压煤层中。煤层巷道与硐室布置不应留底煤,如果留有底煤必须采取底板预卸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