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第三编_井工煤矿第九章_冲击地压防治第三节_局部防治第三百五十二条第三百五十二条第三百五十二条 冲击地压矿井的非冲击地压煤层,在3面以上被采空区所包围区域开采或者回收煤柱前,应当开展冲击危险性评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必须制定防冲专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