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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条

第四百二十二条 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 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者区段的阻车器。

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三) 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四) 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五) 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闭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