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第三编_井工煤矿第八章_防治水第三节_井下防治水第三百零六条第三百零六条第三百零六条 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充水溶洞、强或者极强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 (带)、陷落柱和封闭不良钻孔等通道时,应当查明其确切位置,并采取留设防隔水煤 (岩)柱等防治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