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第三编_井工煤矿第九章_冲击地压防治第一节_一般规定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三十七条 开采强冲击地压煤层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建开拓巷道、新建准备巷道不得布置在强冲击地压煤层中。(二)同一采 (盘)区同一翼相邻工作面不得回采与掘进同时进行。(三)严格按照顺序开采,不得开采孤岛煤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