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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五百五十二条 必须对外委剥离工程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外委剥离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 做到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 “五统一 ”,严禁外委剥离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外委剥离工程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的,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分包、转包。

必须对外委剥离工程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外委剥离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 外委剥离工程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 :1.应当配备具有采矿、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2.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矿山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是剥离工程承包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