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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条

第五百六十条 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滑坡区、积水区等地点,应当充填或者设置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 ;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当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当加锁, 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 ;设备停放场、炸药厂、爆炸物品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和危险警示标志 ;矿山道路必须设置限速、道口等路标,特殊路段设置警示标志 ;汽车运输为左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必须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严禁擅自移动和损坏各种安全标志。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