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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七条

第六百六十七条 高压配电线路应当装设过负荷、短路和漏电保护 ;低压配电线路应当装设过负荷、短路和单相接地 (漏电 )保护;高压电动机应当装设短路、过负荷、漏电和欠压释放保护 ;低压电动机应当装设过流、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的保护 ;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必须装设接地保护 ;低压电力系统的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时,必须装设接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