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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三条

第六百七十三条 接地和接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采场的架空线主接地极不得少于2组。主接地极应当设在电阻率低的地方,每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m²/m的地区,不得超过30Ω。移动设备与架空线接地极之间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Ω。接地线和设备的金属外壳的接触电压不得大于36V。

接地和接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 高压架空线的接地线应当使用截面大于35mm²的钢绞线。

接地和接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三) 采用橡套电缆的专用接地芯线必须接地或者接零,严禁接地线作电源线。

接地和接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四) 50V以上的交流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接地。

接地和接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 严禁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串联接地,严禁用金属管道或者电缆金属护套作为接地线。

接地和接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六) 低压接地系统的架空线路的终端和支线的终端必须重复接地,交流线路零线的重复接地必须用独立的人工接地体,不得与地下金属管网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