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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七条

第七百三十七条 煤矿发生险情或者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进行自救互救,并报矿调度室 ;煤矿应当立即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涉险人员撤离险区,通知应急指挥人员、矿山救护队和医疗救护人员等到现场救援,并上报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