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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井工煤矿必须按照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一) 矿井地形地质图和综合水文地质图。

井工煤矿必须按照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二) 井上、下对照图。

井工煤矿必须按照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三) 巷道布置图。

井工煤矿必须按照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四) 采掘工程平面图。

井工煤矿必须按照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五) 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

井工煤矿必须按照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六) 通风系统图。

井工煤矿必须按照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七) 井下运输系统图。

井工煤矿必须按照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八) 安全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

井工煤矿必须按照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九) 压风、供水、排水、防尘、防火注浆 (注氮气、二氧化碳 )、抽采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井工煤矿必须按照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十) 井下通信系统图。(十一 )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十二 )井下避灾路线图。